关于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推荐名单的公示

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今年开展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2015年9月28日,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推荐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7个“商标创新奖”、7个“商标运用奖”、6个“商标保护奖”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商标创新奖”推荐名单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集团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标运用奖”推荐名单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三、“商标保护奖”推荐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卢静娜(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

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杭州海关所属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

公示期为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发送至“中国商标金奖”推荐委员会办公室(传真:010-68013623,邮箱:waiban.sbj@saic.gov.cn),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

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定后,由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进行表彰。

中国商标金奖推荐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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