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11,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出席了商标评审工作华东、中南片区研讨会并讲话。刘俊臣同志的讲话十分全面、深刻,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商标确权保护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又针对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商标确权保护和商标行政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工作上的许多新观点新思路;既抓住了推进商标工作法治建设的关键,体现了总局党组对商标工作的新要求,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刘俊臣同志讲话刊发如下:

刘俊臣副局长在商标评审工作

中南、华东片区研讨会上的讲话

(根据讲话录音整理)

20141121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交流,我觉得大家都谈的很好,提出的问题也很中肯,讲的意见也富有建设性。这些问题和意见,概括起来主要涉及到商标品牌建设、商标战略实施、商标审查及评审工作效能建设等方面,商评委将对大家讲的意见和问题做认真的整理,并会及时予以反馈回复。

总的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商标工作、商标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一是商标法律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商标授权确权保护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形成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并获得确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地方各级政府和工商部门也更加注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寻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商标权益,各类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也随之大幅增长。从事商标授权确权代理服务的专业代理机构发展也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很多律师、专利代理机构都加入到商标代理行业中来,目前依法备案的可以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已经增长至2万家,其中1万家是专门从事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1万家是从事综合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保护法律服务专业水平日益提升。二是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我国的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已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1980年的2.6万件飞速增加到2013年的188.15万件,今年的申请量预计将达到220万件。截至20146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1425.7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07.5万件,有效注册量达761.1万件。同时,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商标评审程序依法寻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商标权益的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1983年《商标法》正式实施时,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仅为183件,到2013年年申请量已经增长至8.3万件,30年间申请量增长了453倍。三是商标审查、评审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商标审查和评审案件审理时限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2008年前,商标审查周期一度长达36个月,商标评审案件审理周期最长达13年。我们全力克服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诸多困难,经过几年的努力,截至2013年底已经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到1年以内,商标评审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商标审查及评审工作人员的人均工作效率已大大超出国际平均水平,人均月工作量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3倍,实现了商标审查及评审案件审理工作的历史性新跨越。新《商标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商标审查9个月、评审案件审理分别为9个月和12个月的审限,对商标审查及评审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和挑战。从目前情况看,商标局和商评委都能够按照审限要求完成审查、审理任务。四是商标品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多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速高效的优势,有力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2013年,全国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31万件、涉案金额11.21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86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涉案金额2.8亿元。今年前十个月,工商部门办理的侵权假冒案件已经占到了全国各类执法机关办案总量的40%,是名副其实的行政执法主力军。同时,总局商标评审部门针对商标领域内恶意抢注行为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积极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对恶意抢占公共资源、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各类商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如“海棠湾”、“天柱山”等大量地方公共资源、景区名称的合法在先权利得到了依法确认,“爽爽贵阳”、“美丽三亚、浪漫天涯”等一大批城市名片依法获得了商标保护。通过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理,不仅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也营造了诚信有序的商标品牌保护环境,使商标在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在立足现有职能,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品牌经济发展方面还大有可为。

(一)要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评审效率,推进商标注册和确权保护便利化。

商事制度改革是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总局把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举全系统之力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被誉为改革的“先手棋”、“突破口”,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有关讲话中予以肯定,并在澳大利亚20国集团会议上引用了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的有关数据。李克强总理也先后30余次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所以,我们要借鉴商事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把商事登记注册的便利化成果推进和扩展到商标注册的便利化,更好地发挥商标品牌在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巨大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20%30%。随着改革红利的进一步释放,预计今年的增速也不会低于20%,商标审查、审理任务和压力依然艰巨而繁重。为推进商标注册的便利化,总局已经实施了商标审查机制改革方案,通过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并借助社会力量,以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来提升审查和审理效率,实现审限目标。

(二)要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的建设,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2013年我国年度商标的申请量约占世界年度申请量的41%,但因为我们国家比较大,我们企业的商标拥有量水平还不够高,商标实际使用的质量亟待提升。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品牌竞争力的差距明显,迫切需要提高对品牌助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商标、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商标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不仅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也是培育新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但是我们要认识到,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的内涵在丰富,改革的任务在扩展,我们承担的工作重点也在发生转变,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目标任务要从单纯的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向注重发挥品牌在促进竞争、激励创新、助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上转变,努力为品牌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要更加重视商标的使用。商标使用是产生和实现商标功能的前提,是商标价值产生的根据。我国近1500万的商标申请中,只有53%左右是有效注册商标。商标申请质量不高、使用效益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无效商标和质量不高的申请,不仅增加了行政机关的审查成本,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给后续申请的权利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权利障碍和负面影响。所以,我们要引导各类商标权益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品牌可以促使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可以创造新的市场价值,是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提升这一核心竞争力,必须要更加突出对商标使用的保护,通过实际使用来实现品牌在形成竞争优势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二是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要充分认识品牌的主体是企业。品牌建设要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可以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培育,但不应也不能主导企业的品牌建设。要倡导市场主体自觉地维护自身商标品牌的声誉,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品牌的竞争是市场竞争,优势品牌的形成是市场和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政府授予的某种称号,只有企业通过自身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强化社会责任、加大推广力度,才能在品牌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要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工商行政执法对侵犯商标权益的违法行为施以有效监管,是我国的体制特色和优势,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我们要充分发挥体制和政策优势,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借助社会力量来强化监督,实现社会共治。实现市场监管的社会化,是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过去我们过多依赖政府部门的监管作用,忽视了社会公众广泛而有效的监督功能。我们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治功能,商标领域专门协会的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的服务组织、公众的舆论和监督作用。鼓励商标协会与大学、研究机构合作,力争形成一套符合中国特点、客观公正、社会各界认可的商标品牌评价体系,共同推进形成商标领域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为品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要进一步发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虽然商标申请注册、审查、评审案件审理等商标授权确权等工作主要由总局商标局、商评委承担,但是在推进商标事业发展上,离不开地方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怎样在商标工作中更多、更好、更有效地发挥全系统的作用,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是要做好信息互通和共享。总局相关部门要及时将商标审查、审理工作动态、标准变动、典型案例等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各级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通报,基层各级部门也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积极分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系统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共同推进商标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是要强化数据的研究和分析。挖掘和分析好数据信息的重大价值,是破解监管难题,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总局掌握的商标数据不够全面,需要大力依托地方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助推经济发展的价值效用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对这些重要的数据信息进行深入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三是要强化协作和互动。在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发挥地方工商局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案件的具体协查机制,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共同形成办案合力。在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办中,要进一步畅通内部沟通协作渠道,实现总局、省局联动,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跨区域指导。要进一步优化驰、著名商标认定保护程序,进一步强化对商标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实现公平有序充分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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