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将上海丹沐贸易有限公司、施某列为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0月8日08:30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3151号,主审人为杨某,开庭类型标注为其他。本次商标权相关诉讼的推进,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在品牌权益界定、市场经营合规层面的后续安排。

本次涉诉主体为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与上海丹沐贸易有限公司、自然人施某,案件核心围绕侵害商标权纠纷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0月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正式开庭,该案属于商事审判庭管辖的知识产权类商事案件,后续庭审结果将对眼镜零售及贸易领域的商标权益保护实践形成相应的参考示范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文錧,所属行业为钟表、眼镜零售,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63人,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南街8号楼1层南头底商。股东信息如下:

点评分析
本次晶华宝岛眼镜发起的商标权维权诉讼,是企业主动厘清品牌权益边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案件后续判决结果,既可为企业自身品牌权益筑牢司法防护墙,也能为眼镜零售及贸易领域的商标保护实践提供参考示范,助力行业合规经营氛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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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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